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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报假新闻应该受法律约束吗?

268 2024-04-03 08:49 admin

一、记者报假新闻应该受法律约束吗?

当然受,很多记者都被人告过,包括很敬业的记者都有过这种经历。

其实,何谓“假”新闻?有很多种情况会导致一条新闻失实

要具体事情讲出来才能帮你

二、职业打假人再现身,是“打假”还是“假打”

“职业打假人再现身”是打击制贩假的职业人士现身之意,“职业假打人再现身”是一惯表现为装腔作势、死要面子、很虚伪的人。

打假:严厉打击制贩假行为。打击和惩处这种违法行为的全过程统称为”打假”。

假打:假打应理解为是四川人一文化特色,形容装腔作势,弄虚作假,虚伪,死要面子活受罪等,其中偏重于说一个人比较虚伪,但不含贬义。如两熟人在面馆前后相遇,后来者已知前来者已经把自己的面条钱付了,后来者装作不知道的样子,于时问“你面钱给了没有,我一起就给了”,李佰清就把这种“虚伪”称作“假打”。

三、如何评价“职业打假人被店主殴打 报警后又遭派出所长殴打”?

职业打假人虽有非法谋利企图,但毕竟使用的是合法手段,店主打人违法,应当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。报警后派出所所长打人,则属于徇私舞弊,滥用职权,知法犯法,应当依法予以严厉查处。

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: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,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:

(一)结伙殴打、伤害他人的;

(二)殴打、伤害残疾人、孕妇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;

(三)多次殴打、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、伤害多人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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